[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贵州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贵州省政工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政工职评机构: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3〕36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3〕3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今年继续运行“贵州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开展职称网上申报工作。凡向我办申报评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单位及其申报人员,须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上传系统的扫描件要有足够的清晰度,满足系统阅读评审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单位报送和核准审核人基本信息

  1、报送审核人信息。7月17日至7月21日,各单位明确1名同志作为本单位职称申报的审核人,填写《申报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报我办。审核人须为人力资源部门专职负责职称申报工作的同志,作风正派、讲政治,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相关业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审核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指定申报人作为审核人,也不得将审核人账号泄露给申报人或其他人员。

  2、核准审核人信息。7月24日至7月28日,申报单位通过“贵州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核准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审核人信息。不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其申报人员的信息不能在申报评审系统上运行。

  (二)申报人填报、审核人审核工作

  8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人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人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总责。8月31日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进行申报和审核。

  1、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填报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8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人登陆“贵州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zgs.hpzc123.com),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的申报人,系统将限制提交给单位审核人进行审核。申报人须在系统上填报并上传的资料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按系统提示的选项填写上传证明现任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职务的任职文件扫描件;证明现任专业职务的聘书扫描件;经审核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或任职文件(仅限助理政工师)。

  (2)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按系统提示的选项填写上传《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扫描件(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按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按要求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www.gzjxjy.gzsrs.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测试。

  (3)工作经历。按系统提示的选项如实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上传任职文件扫描件。

  (4)任职后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按系统提示的选项填写上传任现职以来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获奖证书或有关文件扫描件;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材料扫描件(草拟的通知、方案、报告、简报、总结、讲话稿等工作成果,字数达到规定要求)。

  (5)任现职后主要论文成果。按系统提示的选项填写上传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有关信息及附件。

  2、单位审核人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人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学历证明不需要上传,由用人单位及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核实。对必须进行校验的相关信息及材料,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认真校验后填报结果。对申报人填报的其他信息,如存在不属实、不规范、不完整的,退回申报人进行修改完善。对申报评审中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3、申报人打印有关表格,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本单位。单位审核人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验证,确定属实且规范完整。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上进行操作,生成《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后报送给单位审核人。

  4、单位公示。单位审核人收到申报人的纸质表格后,在本单位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系统上填写公示结果后,将申报人的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我办,同时在系统上生成并打印申报人的公示结果,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报送我办。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在申报系统上进行操作,未按照系统生成的内容打印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9月4日至9月8日,申报单位将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工职评办,逾期不再接收。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须一起报送,用A4纸制作,全部为原件。不接收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1、非省直企业申报政工师或非本省企业人员在我办申报政工师和高级政工师,须提交市(州)人社局或非本省企业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单位公示结果(1份)。须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后打印。

  3、《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各1份)。须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后打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胶装,2份)。请务必认真填写,必须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后打印。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内,须有单位对该申报人的评价意见、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由机关(公务员系统)调整到企业工作,以首评方式申报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到企业任职的文件复印件,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提供用于任职资格证书的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在照片后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

  以上申报材料须统一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贴上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含单位、姓名、手机号码、申报专业职务等)(可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后打印),报送到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办公业务大楼1023室(省政工职评办,0851-85893109)。

  (四)缴费方式

  9月11日至9月15日,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个人账户转账至省委宣传部账户,注明缴费信息“政工系列评审费”,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邮寄至省政工职评办(地址及账户附后)。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贵州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开展。申报人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评审程序如下:

  1、初审及公示。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我办组织初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贵州文明网-专题-思政园地专题-政工职评(http://gz.wenming.cn/zt/szyd2012/zgzp/)栏目或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初审未通过申报人员如有补充材料,可通过申报评审系统上传补充材料。

  2、公示结果反馈。公示结束后,申报单位审核人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写公示结果并提交我办。公示结果决定申报人申报材料能否送评委会评审,请务必在10月下旬前填写完成。

  3、抽查复核申报材料。10月下旬,公示完成后,随机选取部分单位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复核,被抽到人员以单位名义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报省政工职评办复核。

  4、公示送评人员名单。11月上旬,汇总补充完善材料后达到送审条件人员名单及公示通过人员(含抽检人员)名单,公布送评委会评审人员名单。

  5、答辩及评审。12月上旬,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于答辩前一周公布。评审前组建评委会,评委会主任委员由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主要由高校、国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担任;评审结果等信息均在贵州文明网-专题-思政园地专题-政工职评栏目及时发布。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对将公示情况及时反馈我办。

  5、证件办理。政工系列任职资格证书由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用印发放,仍统一使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资格证书。我办印发通知后,请及时到我办领取送审材料并办理中级、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工职评机构,要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切实把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坚持申报材料公示、初审结果公示、评委会结果公示的“三公开”制度,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的“两承诺”制度,充分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评审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荐优秀的申报人员,通过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充分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

  (二)各送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工作,确保申报工作真实客观,审核人要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把好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这个关口。对不按规定审核、违反诚信承诺推荐的单位,视情节纳入诚信负面清单,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持续开展职称评审诚信环境治理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申报人学术不端的,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三年内职称申报及岗位晋升资格。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邮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广顺路1号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省政工职评办),龚诚(收),联系电话:0851-85893109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账 号:2402009709008830707—000000001

  开户行:工行贵州分行营业部西湖路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11520000009390068R

  行号:102701000336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金老师,13007817627

  叶老师,13595159115

  政策咨询电话:张老师,0851-85823885

  房老师,0851-85893109

  附件: 申报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

  贵州省政工职评办

  2023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罗靖
相关报道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