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谈《办法》:推进志愿服务新高地建设
时间:2022-03-10    来源:贵州日报    

  3月8日,贵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贵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会后,贵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遵义市义工联合会会长卓先顺,贵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贵州省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理事王远贵,贵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主任王吉勇对2022年3月5日正式施行《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谈了自己的看法。

  卓先顺:《办法》让贵州的志愿服务未来可期

  

  “非常好,《办法》出来以后,应该说是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把“做志愿者”当成一辈子的事业的卓先顺,对于《办法》的施行感到十分兴奋,“在我看来,《办法》内容非常详细,体现了贵州志愿服务的特色。实现了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社会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特别是保障和激励机制,可以说是十分创新和突出,对我们实用性太大了。”

  卓先顺认为,《办法》的实施为志愿服务工作指引了方向,是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参考,也为他未来的工作思路提供了方向性的有效指导。“《办法》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公益+商业’的模式,比如爱心企业走进乡村、走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企业既宣传了企业文化,又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这样,我们就可以把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起来,共同助推乡村振兴。”

  王远贵:《办法》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权益保障

  

  “《办法》实施之后,起到了规范引领的作用,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加规范。同时,《办法》也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权益保障。”王远贵表示,《办法》对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权益保障等进行了细化,同时,也为有序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参考。

  作为常年扎根基层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代表,王远贵表示,接下来,他将带领志愿者以《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凝聚志愿力量,“带领我们身边的志愿者伙伴、志愿服务组织学习学透《办法》,共同思考如何通过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引导青少年加入志愿队伍,以及将志愿服务对象转化成为志愿力量,共同营造‘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王吉勇:《办法》让志愿服务活动有法可依

  

  “《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在3月5日正式生效,对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人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情。《办法》让志愿服务活动有法可依,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用专业的方式去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王吉勇看来,《办法》可以更好地去引导和规范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志愿服务工作之中,同时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用更专业的方式助推贵州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指出:“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此,王吉勇认为,这为企业和个人,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都提供了更好的渠道,“让更多企业或者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加入志愿服务,让企业或者单位在成为志愿力量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动员企业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在提升影响力的同时,也为志愿服务组织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源,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对于未来,王吉勇表示,作为环保公益组织,他将继续吸引更多力量为黔山秀水的守护贡献力量,助力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1. 上一篇:美好生活 志愿黔行
  2. 下一篇:新春走基层要走在点子上
责任编辑:赵来睿
网站群

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省精神文明办版权所有:贵州文明网

公安备案号:52038202001015ICP备案号:黔ICP备10003211号

技术支持:多彩贵州网

  • 文明贵州微信公众号

  • 贵州文明官方微博

  • 志愿贵州小程序

  • 贵州榜样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