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记者从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新《条例》对民族文化村寨在范围概念上进行重新定义,解决原《条例》范围不清、概念不全和名称争议的问题。新《条例》重视民族文化村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扶持和培养;传承和发展传统建造技艺;聚焦村寨问题,实行分级保护,将民族文化村寨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遵循保护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设置了奖励扶持、以奖代补等内容。(记者 杨正海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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